新京报(北京)
2019-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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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湖北省通城县一名3岁女童被遗忘在校车后死亡;5月30日,海南省万宁市一名4岁半男童被遗忘在校车内,失去了生命。媒体梳理发现,最近三年里,全国至少发生了12起幼儿被遗忘校车致死案例,其直接责任人多被判缓刑,因监督不力被指犯玩忽职守罪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则多因犯罪情节轻微,免于刑事处罚。 针对这样的处罚结果,有人论证认为,这样判罚并不存在故意包庇或者判刑过轻。孩子遗忘在校车上死亡,如果没证据证明是故意,就可以确定为过失致死。在刑法上,过失致人死亡罪的量刑是三到七年,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