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育儿在线
2021-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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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配图 记者日前从山西省教育厅获悉,为切实解决中小学生“放学早、接送难、无人管”的问题,山西省出台《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明确指出,课后服务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学校正常放学后自愿申请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重点解决城镇学校学生放学时间与家长下班时间不一致问题,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小学生等急需服务群体。 《指导意见》提出,中小学校教职工参与课后服务工作可取得相应劳务报酬,但严禁将课后服务变成集体教学或补课
























